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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放实验室申请使用须知
请申请者认真阅读本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和以下规定:
1.本表主要供按“项目开放”类实验者使用,“场地开放”类实验室开放活动需按照相应实验室要求进行。
2.中心受理并接受申请后,将按申请者要求及中心设备、耗材实际情况,提供实验所需的实验条件(特殊材料除外)其使用方法与实验技术指导。
3.申请获得批准后,使用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,使用后须保持仪器与场地整洁,清除动物血迹、粪便及其它实验废弃物(液);严格遵循废弃物(液)处理原则,不得造成实验室及环境污染;使用完毕须将水、电及门窗关好,保证实验室安全。
4.使用者应提前熟悉仪器的原理、使用程序和注意事项等,并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范的和程序,爱护仪器、设备;若因实验中不当操作引起仪器、设备损坏,须按规定履行维修及赔偿责任,并立即告知中心管理人员。
5.未经中心管理者同意,不得任意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,更不得将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带出室外。申请者如需要移入相关仪器、设备,须经实验室及实验中心同意,如果未作特殊说明者,一律视为公用。
6.自行携带准备置放于实验室或冰箱的特殊试剂及耗材等,应注明拥有者及时间,使用结束后,须清除或带走其个人之实验物品;未经同意,不擅自取用他人试剂及物品。
7. 使用者每次进入实验室,均需在开放实验室运行记录本上登记;如对开放室实验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可填写在开放实验室建议本上。
8.若严重违反上述规定,本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违规人员实验室使用权。
如果同意遵守以上规定,请在下面填写“同意遵守以上规定”,并签名。